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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6132G/2020-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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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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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北區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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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0-12-30
- [ 發布日期 ]
- 2020-12-30
渝北區審計局關于2019年度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報告的公告
重???慶?? 市?? 渝?? 北?? 區?? 審?? 計?? 局
審???計?? 結?? 果?? 公?? 告
2020年3號
渝北區審計局關于2019年度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報告的公告
(2020年12月30日公告)
2020年8月28日,區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關于2019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并從抓好審計整改落實、強化審計結果運用、突出審計監督重點等三個方面提出了審議意見。區政府于9月3日對社會公告了2019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審計結果,相關單位狠抓審計整改落實,整改效果較為明顯。截至2020年10月底,審計反映的5個方面40類103個問題事項,96個問題已完成整改,7個問題事項正在推進整改,審計整改率93.2%。有關被審計單位已按要求上繳財政資金1.29億元,歸還原渠道資金9.51億元,調整賬目資金1.22億元,調減工程投資2835萬元。2020年12月25日,區第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對整改落實情況報告進行了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重慶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規定,按照區委、區政府和重慶市審計局的工作要求,渝北區審計局對2019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一)財政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財政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審計反映的12類33個問題事項中,32個問題事項已完成整改、1個問題事項正在整改。
1.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預算編制不規范問題整改情況。一是針對代編代報項目預算問題,區財政局已將財政代編的市級供水工程運行維護補助等3個項目4493萬元細化分配落實到具體部門。二是針對預算編制不準確問題,區財政局強化項目預算編制事前審核,對全區281個單位2021年編制的1672個項目52.5億元開展了預算公開評審,審減項目258個,審減金額6.2億元。三是針對預算調整不嚴謹問題,區財政局嚴控部門年度追加預算,堅持每月通報部門單位預算執行進度并將結果納入對部門單位的年度考核。
(2)預算執行不嚴格問題整改情況。一是針對預算項目執行率較低問題,區財政局逗硬“區級預算資金零結轉”“預算執行進度與資金安排掛鉤”等制度,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區林業局加快推進項目實施進度,已分配撥付林業資金13825萬元,余下520萬元預計2020年12月前項目驗收合格后支付完畢。二是針對預備費使用不規范問題,區財政局嚴格執行預備費動用審批程序,進一步規范預備費設立及使用,2020年預備費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救災排危等應急支出。
(3)專項(項目)資金管理不到位問題整改情況。一是針對資金分配隨意、分散等問題,區供銷社等2個單位修訂完善《項目管理辦法》,從項目申報、項目實施、項目驗收等多環節細化項目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未及時實施的千社千店等項目資金7萬元已督促使用完畢。二是針對4個項目補助不實或超規定標準的問題,區供銷社等3個單位對尚未完成的排水溝建設等內容進行了補充完善,收回不實補助。三是針對專項資金使用不及時問題,區水利局等部門通過置換調整項目、加快項目實施進度等方式加快資金分配,已分配使用三峽水庫庫區基金等專項資金8369萬元(其中2018年以前項目結轉資金4047萬元已全額使用完畢)。
(4)預算績效管理不夠深入問題的整改情況。區財政局持續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細化量化預算目標,確保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全覆蓋,嚴格執行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掛鉤機制。一是針對財政存量資金4464萬元清理統籌不及時問題,玉峰山鎮等鎮街統籌盤活存量資金3407萬元用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區水利局等部門上繳項目結轉結余1057萬元。二是針對前期工作不充分,項目擱淺或資金閑置問題,區供銷社對社屬企業涉及的項目進行了全面清理,已使用項目資金213萬元,將不再實施的農副產品展銷超市建設補助資金140萬元上繳區財政。區生態環境局對無法實施的大氣污染防治項目80萬元已按規定調整項目并加快推進項目建設。三是針對項目績效目標把關不嚴問題,區文聯等2個單位進一步細化明確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規范項目預算編制。
2.區級部門及街道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預算編制不細化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針對預算收支編制不完整、少編收入預算、采購預算等問題,區文旅委等21個單位加強預算編制工作,嚴格按照區財政局《關于編制2020年部門預算的通知》的要求,優化部門預算編制,加強預算編制完整性審核,確保應編盡編。二是針對項目預算編制不準確問題,區水利局等13個單位強化項目前期論證,合理規劃項目資金預算和加強項目實施進度,確保項目預算編制精準化。同時,區財政局在2020年初項目預算安排中對預算追加(減)調整變動大的項目進行了核減。三是針對預算編制不細化問題,區民政局等7個單位進一步做實做細2020年預算編制,按項目支出內容細化編制了科目明細。
(2)預算執行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針對項目支出列支臨聘人員勞務等基本支出等問題,區人力社保局對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總體情況進行了全面摸底調查,將從區級層面進行統一規范管理。二是針對支出進度不均衡、年末突擊花錢問題,區財政局加大對預算支出進度的過程管控,收回2020年未達序時進度項目預算資金2.5億元。區水利局等3個單位積極推進項目建設,按序時進度規范項目預算支出,避免年末突擊花錢,其中年末未實施的勞務服務30萬元已實施到位。三是針對一般性支出壓縮控制不嚴問題,區財政局制定了《2020年渝北區部門預算支出壓減方案》,對課題調研、規劃培訓等項目經費整體壓減30%,對未達序時進度的部門專項等經費按15%-55%比例進行壓減。四是針對相關職工經費收支不規范問題,區司法局等9個單位通過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票據審核,嚴格工會撥款審批程序等方式規范財務收支行為,退回多計提住房公積金等27萬元,完成經費支出不規范問題的整改。
- 項目建設管理不嚴格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針對違規自行采購、直接發包等問題,區文旅委等5個單位修訂完善《渝北區文化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街道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等制度,規范項目采購、項目招投標管理。二是針對評標、監督機制不完善問題,區文旅委等2個單位組織下屬單位開展專題研究,規范完善評標、監督機制和項目比選流程,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監督管理。三是針對圍標串標現象問題,雙鳳橋街道等5個單位嚴格執行項目管理辦法,加強對投標供應商的資質和關聯度審查,杜絕圍標串標現象再次發生。四是針對結算把關不嚴,多支付工程款等問題,雙鳳橋街道已收回多支付工程款和項目質保金38萬元,同時,通過完善項目監督制度、強化項目過程管理等方式嚴把項目結算審核關,嚴格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 資產管理工作薄弱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針對未及時辦理房屋產權問題,區征地事務中心等2個單位積極與權屬登記部門、臨空投公司等單位對接,現已移交金玉雅居門市、車庫的產權證,洛磧國土所等相關房產產權辦理等工作正積極推進辦理。二是針對固定資產登記核算不及時問題,區衛生信息中心等12個單位已對購置的辦公設備、已竣工項目等相關資產14062萬元進行了補登入固核算。三是區征地事務中心已于2020年5月終止與違規轉租國有廠房的公司所簽租賃協議,沒收保證金16萬元,并收回應收未收7家企業欠繳房屋租金166萬元。
- 財務管理需進一步加強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區圖書館和區征地事務中心已分別將未及時入賬的停車費收入余額39萬元、保證金5萬元上繳區財政或補登入賬。二是針對債權債務354萬元清理不及時問題,區文化執法大隊等4個單位清算收回借款41萬元,2018年以前形成的圖書借閱押金313萬元,區圖書館將采取電話通知等方式及時退還。三是針對票據報銷不規范問題,區征地事務中心等2個單位補充完善了審簽手續,并加大財務票據審核力度。
3.鎮街財政決算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制度機制執行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古路鎮修訂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強化投標人的資格審查及項目管理,規范執行政府招投標制度。二是對轄區內、水庫、污水處理廠等建立日常動態巡查機制,并與相關責任人簽訂責任書,完成對自然資源資產監管機制不健全問題的整改。
(2)專項項目績效不佳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項目公司對成活率不高的苗木進行了補植補栽,同時加強對水庫防護綠化帶項目的后期管護。二是2個關閉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工作已于2020年7月全面完工,完成了對已關閉非煤礦區未及時治理,地質環境長期裸露問題的整改。
(3)對村(居)財務監管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古路鎮加強對村級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的監管,嚴格項目比選程序、規范項目建設和資金管理。二是督促繼光村對新村建設資金進行了全面清理,建立了規范的資金臺賬并專賬核算。三是對不合規票據78萬元已重新開具正規發票替換入賬,并加強對原始發票的審核把關,規范村居財務管理。
(二)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反映的6類21個問題事項中,19個問題事項已完成整改、2個問題事項正在整改。
1.減稅降費政策措施落實審計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機關單位與行業協會脫鉤的政策要求,區住房城鄉建委等2個單位在協會報銷的外出培訓等費用4萬元已全額退回。二是區住房城鄉建委規范向行業協會購買服務工作流程,按政府采購服務程序完善簽訂相關采購協議。三是區民政局加強行業協會收費管理,統一協會章程規定與協會收費標準的一致性。
2.就業創業政策措施落實審計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區人力社保局收回不符合規定人員獲得的職業技能、創業培訓等財政補貼4萬元。二是區人力社保局對4個超出辦學范圍培訓機構的辦學范圍進行了規范擴大,以提高技能培訓辦學要求。三是區人力社保局進一步加強對就業創業補貼申報人員的核查,建立與公積金繳納、工商登記等相關信息的共享機制,嚴格資格審查,確保補貼對象的精準性。
3.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審計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區交通局督促各鎮街嚴格按照《渝北區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落實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機制,養護補助納入年度項目預算。3個未嚴格實行股權化改革的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相關專業合作社均與農戶簽訂持股項目合作協議,并按項目收益進行分紅。二是區交通局等單位積極督促加快項目建設,“四好農村路”年度建設任務及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已全面建設完成,31519萬元項目資金已全額撥付使用。三是區農業農村委加強對限養區內養殖場(戶)的當量監測和養殖規模管控,3戶超限制規模養殖戶已于2019年12月前減少養殖量99頭,生豬當量均在限養區要求范圍內。四是區交通局已督促對水毀嚴重路段進行了修復硬化,接通約5公里斷頭路,有效保障道路暢通。
4.生態環保領域基礎設施審計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臨空基建公司已對新華水庫環境提升工程新增投資進行審核,并按程序完善報批手續。二是臨空農業公司加快了徐堡污水處理廠項目建設,現已完成管網建設的90%,進場道路及廠區土石方平整預計2020年12月底完成。三是肖家河黑臭水體整治工程已移交區城管局管理,同時加強后期維護管理,確保水質達標。四是盤溪河段建設的水質監測一體化泵站現正常運行,并建立實時在線監測和聯動反應機制。
5.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專項審計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一線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已于2020年6月發放到位。二是積存的5000套防護服已于2020年6月向機場聯動組所在的疫情重點場所進行分配完畢。三是疫情防控市級專項資金243萬元已于2020年3月及時安排使用。
6.重大項目及民生實事審計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按《渝北區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規范使用專項資金,加大項目資金統籌力度,突出重點,科學合理設置鄉鎮寄宿制學校和鄉村小規模學校,全面提升農村學校辦學條件,改善薄弱環節,有效避免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項目資金分配分散問題。二是2個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收取保證金等問題,區征地事務中心已按合同約定收取履約保證金70萬元,對提前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費54萬元進行了扣除。三是中央公園品質提升改造、新南路卜蜂蓮花人行地通道工程等3個項目已于2020年4月全面建設完工,兩江商務中心配套道路工程項目于2020年7月公開招標,預計2021年完工。
(三)重點專項資金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重點專項資金審計反映的10類24個問題事項中,21個問題事項已完成整改,3個問題事項正在整改。
1.2018年度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審計調查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管理機制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區住房城鄉建委督促各鎮街嚴格落實《渝北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細化人居環境整治的前期摸排工作,精準計劃到戶,嚴格公示制度,規范項目調整程序,避免農房整治對象調整變動大。木耳鎮個別應整未整農房已于2020年1月完成整治。二是茨竹等鎮建立健全督導考核機制和加強日常督導檢查,將廁所、廚房納整治納入監控重點,確保按“八改”要求整治到位。三是大灣等鎮對個別損毀的景觀綠化等生活生產設施進行了修復,并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公共部分納入村級保潔和維護范圍,落實農民主體責任,建立長效管護機制,加強日常管理,實現有效管護。
(2)工程投資管控不嚴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區住房城鄉建委印發了《渝北區農村舊房整治提升建設指引(試行)》、《農房整治清單指導價的通知》,規范了全區農房整治施工工藝流程和項目造價管控。二是統景等鎮規范設計、監理等第三方機構競選流程,加強對第三方服務機構的標后監管,確保服務質量,將農房整治單戶設計調整為通用圖集設計,有效降低了項目建設成本。三是針對部分工程量(價)不實問題,茨竹等鎮已對多計工程價款進行了收回,并嚴格規范驗收程序,嚴把項目結算審核關。
(3)工程建設管理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茨竹等鎮完善《鎮招投標管理辦法》,規范招投標程序,嚴格落實項目發包、清單限價等規定,嚴控工程建設規模,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管理。二是玉峰山鎮通過專業查證等優化資質驗證程序,嚴格審查工匠資質,規范選擇工匠程序,擇優推薦確定施工工匠。三是茨竹等鎮嚴格履行工程變更審批程序,及時簽證計量,防止變更的隨意性。四是統景等鎮加強工程現場管控,以清單等形式明確現場管理人員的到崗要求和工作責任,并定期跟蹤項目建設進度。
(4)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未及時使用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專項、示范片(點)整治村民自籌款等9963萬元已全額實現支出。二是木耳鎮等嚴格按照不低于農房整治資金總額10%的標準規范收取農戶自籌,2019年度已收取農戶自籌資金2331萬元。三是大盛等鎮嚴格按照《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規范使用項目資金,對超范圍列支的606萬元已通過調整賬務進行整改。四是茨竹鎮對個別村居對報銷票據不齊問題進行了補充完善,并加大財務審核力度,做到手續齊全。
2.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投入和使用績效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資金閑置,使用效益不高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積極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建設,目前已按項目進度支付財政資金273萬元。二是已分配安居工程銀行貸款資金14606萬元用于紫園路、華榮路等項目建設。三是對個別公司2019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中資金監管情況指標作了扣分處理,并合理制定資金計劃,避免資金閑置,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2)安居工程保障效果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2個棚戶區改造項目至今未建成問題,大灣老舊小區改造棚改項目已建設完工;天竺路201號危舊房改造項目已完成裝修及環境工程等,預計12月底完成各項驗收工作。二是對17戶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條件和13戶配租廉租房面積超標準的問題,區住建委通過清退和實行公廉并軌提高租金標準等方式進行整改。三是針對部分安置房存在空置現象的問題,臨基建公司擬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剩余安置房進行市場價值評估后,按國有資產程序報批處置。
(3)工程項目政策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區征地事務中心對未按規定申報減免城市建設配套和易地防空建設費247萬元的問題已進行核實,按程序辦理退還。二是區住建委建立健全了綜合改造、管理提升項目工作臺賬,擬定《渝北區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實施方案》。三是臨基建公司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將項目財政評審等納入項目管理和員工績效考核內容,確保項目建設規范實施。
3.地方非銀金融產業發展審計調查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額外收取監管費和違規對外借款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相關融資擔保公司已對融資類擔保業務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不再額外收取監管費。二是違規向其關聯公司對外借款7533萬元已于2020年9月全額收回。
(2)擔保風險控制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融資擔保公司已解除融資擔保余額占公司凈資產比例28%的最大單戶1200萬元的擔保合同,確保融資擔保余額在規定限額內。二是加強貸后監管,加大貸款催收力度,多渠道防范化解擔保風險。
(3)未足額配備董監高人員問題的整改情況。2個融資擔保公司已按規定完善了法人治理結構。
(四)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政府投資項目審計反映的9類16個問題事項中,15個問題事項已全部完成整改,1個問題事項正在整改。
區政府下發《關于貫徹落實關于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改革的意見(試行)的通知》,加強政府投資監督管理。區發展改革委出臺“1+3”制度體系,加強重大政府投資項目稽察督查制度,對設計變更次數較多、進展嚴重滯后等項目實行重點掛牌督辦、限期整改,率先在全市出臺備選承包商抽取制度,定期召開招投標聯席會議,對違規投標的5家單位進行了處理處罰,切實加強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管理。
- 政府投資項目竣工結(決)算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23個政府投資項目多計工程造價2835萬元,各建設單位已按審定金額進行調減。二是針對項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問題,各建設單位強化項目前期論證,農村基建公司等建設單位加強勘察設計、預算編審、招標清單等審查力度,規范執行基本建設管理程序。三是針對投資造價把關不嚴問題,空港新城公司、創新經濟走廊公司、農村基建公司等建設單位制定了《造價管理辦法》,并采取公選兩家中介機構“背靠背”開展結算審計、對審減率達10%以上的項目追究一審中介責任等方式,進一步加強造價把控和對中介機構管控。四是超合同比例支付的工程款項825萬元,臨空基建公司等建設單位已在后續工程款進行了扣除,并嚴格合同結算管理。五是針對現場管理不員履職不到位問題,農村基建公司等建設單位加強項目監管,對履職不力、責任心不強的現場管理人員進行輪崗、調離、解聘等處理。
2.重點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針對標后管理不到位問題,臨空基建公司等建設單位對合同約定與招標文件不一致的相關合同進行了修正,并加強項目標后監管,做好按期發出中標通知書、簽訂施工合同等基礎工作。二是針對造價管控不嚴格問題,區征地事務中心對相關超概項目已按程序提請報批,同時加強設計變更管控,從源頭上控制工程投資。三是針對建設資金管理不嚴格問題,區征地事務中心制定了《造價咨詢服務考核評價實施意見(試行)》,嚴格考核機制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四是針對建設管理不到位問題,區發展改革委加快推進人臉識別終端設備安裝工作,防止施工企業擅自賣標或者隨意更換項目管理人員。農村基建公司等建設單位嚴格“三方日志”制度,對個別項目不達標材料進行了全部更換,對施工單位延期責任進行了43萬元的處罰。
(五)國有企業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國有企業審計反映的3類9個問題事項中,9個問題事項已全部完成整改。
區政府出臺《區屬國有公司資產監督管理辦法》、區國資委制定《渝北區區屬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等制度,切實加強國有企業資產管理,規范國有企業經營投資行為,嚴格落實相關責任人責任,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 內控制度執行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農村基建公司進一步修定完善了財務管理制度,增加銀行間大額資金內轉審批程序和審簽流程,加強資金計劃管理,加大資金統籌力度,有效降低財務成本。二是對承包商備選庫進行了分類清理,開展了履約評價,清退服務不合格服務商40余家。三是對已竣工驗收的56個項目已全部開展內審,完成項目結算審計。四是出臺《項目發包管理暫行辦法》和修訂相關議事規則,規范統一項目發包限額。
- 建設項目管理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修訂完善《招標管理暫行辦法》,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規范工程變更管理。二是加強項目前期管理,提前介入新項目前期征地、勘察、設計等具體參建環節,優化前期土地協調、現場探勘工作,組織各參建方有效深入溝通,有效避免設計變更多和因前期用地協調等原因導致工程延期等問題。三是強化項目全過程管控,嚴格現場管理人員履職盡責和設計單位履約評價等考核制度,嚴把項目收方計量審核關,對個別環境綜合整治工程進行了苗木補栽,扣回多計工程造價48萬元。
3.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的整改情況。一是少收或多收保證金項目均已完工驗收投入使用,已退還多收保證金153萬元,今后嚴格按合同規定規范收取項目保證金。二是嚴格執行《基本建設項目建設成本管理規定》,規范管理費核算,對多計提代建管理費245萬元進行了調賬處理。三是對已辦理財務決算的52個項目均按程序辦理決算批復,并按規定進行賬務核算。
(六)移送違紀違法問題的查處情況。
區審計局進一步加強了與區紀委監委、有關主管部門的協作配合,對移送紀檢監察、司法機關以及行業主管部門查處的違紀違法問題及案件線索,堅持定期跟蹤辦理。2019年7月至2020年11月期間,移送的違法違紀問題線索已辦結8件,相關責任人受到嚴肅處理。其中,受到開除公職并刑事處罰1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1人、受到誡勉談話和批評教育處理3人。受到政紀處分1人。有關單位被加收滯納金、處以罰款214萬元等。其余8件問題線索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二、部分問題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總體來看,審計查出的問題中大部分得到了整改,但還有7個問題尚未完成整改,主要體現在房屋產權辦理、項目建設進度滯后、部分安置房存在空置現象等。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房屋產權辦理程序多,需規劃、建設、消防等多部門審批,且房屋建設前期資料與房屋現狀存在差異,需對相關審批資料進行調整和補充;產權分割辦證,須辦理房屋土地劃撥轉出讓手續,相關單位將積極協調推動產權的辦理。二是兩江商務中心配套道路工程項目建設因項目周邊商業體建設影響,無法達到道路施工條件,相關部門正積極推進項目開工建設,預計2021年6月開工建設。三是肖家河黑臭水體后期管護已納入清水綠岸后期整治,對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改造升級及優化處理,預計2020年12月底全面完成。四是天竺路201號危舊房改造項目已完成裝修及環境工程等,預計2020年12月底完成各項驗收工作。五是部分安置房空置問題,相關公司擬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剩余安置房進行市場價值評估,并按程序提請區政府審批,按照市場評估價在市聯合產權交易所掛網銷售處置。六是個別棚戶區改造項目未按規定申報減免城市建設配套和易地防空建設費247萬元,現已收集相關資料,待取得該項目的竣工備案證后予以退還。七是個別政府投資項目設計變更等未按程序審批,相關建設單位正收集完善相關資料,按程序進行審核報批。
對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問題,相關部門單位已作出承諾和制定計劃逐步完成整改,區審計局也將持續跟蹤督查確保整改到位。下一步,區政府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統籌發展和安全,全力打造現代產業集聚區、協同創新引領區、內陸開放先行區、城鄉整合示范區,在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中,進一步加強審計監督,用好審計成果,注重發揮審計監督在區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重要職能作用,確保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開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