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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112009315877L/2025-00089
- [ 發文字號 ]
- 渝北府辦〔2025〕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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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題分類 ]
- 綜合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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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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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機構 ]
- 渝北區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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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 ]
- 2025-07-16
- [ 發布日期 ]
- 2025-07-28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渝北區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管理和處置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
渝北府辦〔2025〕15號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渝北區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
管理和處置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屬國有公司、有關單位:
《渝北區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管理和處置工作方案(試行)》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渝北區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管理
和處置工作方案(試行)
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加強我區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綜合利用監督管理,進一步促進砂石土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和完善砂石開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資發〔2023〕57號)和《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交通局 重慶市水利局 重慶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加強建設工程砂石土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采礦的指導意見》(渝規資〔2023〕4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渝北區行政區域內(不含兩江新區直管范圍)工程建設項目自用后仍有剩余的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黏土的綜合利用監督管理。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建設工程自用后剩余砂石土綜合利用管理,按照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本方案所稱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是指經依法批準的能源、交通、水利、水電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城市開發建設、工業園區平場、土地整治復墾、生態修復、地質災害治理、農村基礎設施、防火森林通道等各類工程建設項目用地(不含臨時用地,下同)范圍和建設工期內,因工程施工產生的除本工程項目自用以外的剩余砂石土資源。
二、處置主體
渝北區人民政府是建設工程砂石土綜合利用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渝北區轄區范圍內建設工程砂石土綜合利用監督管理;區規劃自然資源局牽頭負責建設工程砂石土處置工作;項目建設單位是建設工程剩余砂石土處理的責任主體,承擔相應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項目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各自領域內的建設工程剩余砂石土監管工作,承擔相應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空港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負責全區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綜合利用的具體工作,對建設工程自用后剩余砂石土按規定程序開展公開交易出售。
本方案所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是指負責施工圖設計審批(備案)或者初步設計審批的主管部門。施工圖設計或者初步設計由國家和市級相關部門(單位)批準(備案)的,相應的區級部門為項目行業主管部門。
三、處置程序
經依法批準的建設工程項目用地范圍內,因施工產生的砂石土可直接用于該工程建設,不辦理采礦許可證,除自用外仍有剩余的,按以下程序進行處置。
(一)督促編制報告。區發展改革委、區交通運輸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等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渝北區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方案、勘查報告(地質、線路等)或施工圖設計進行審查后,確定施工中會產生剩余砂石土的,應當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及時編制《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評估報告》(以下簡稱《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應包含砂石土總量、平場挖填平衡量、項目自用量、項目剩余砂石量及評估價格,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初審后在項目進場前30日內,書面函送空港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二)組織報告評審??崭坌鲁情_發建設有限公司收到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書面函后,及時組織項目行業主管部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項目建設單位以及不低于3名具有勘查、固體礦產和資產評估方面資質的專家,對《評估報告》進行評審。
(三)制定處置方案??崭坌鲁情_發建設有限公司根據《評估報告》及評審意見,編制《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處置方案》(以下簡稱《處置方案》),經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初審后報區政府批準?!短幹梅桨浮窇ㄉ笆令愋汀盗俊⒊鲎尩變r,砂石土接管交付方式、交易方式和處置期限等內容。確需臨時堆放的,還要明確符合用地政策和其他要求的臨時堆放場地。對分離出的不屬于砂石土的建筑棄渣,由空港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按建筑棄渣消納處置。
(四)開展公開交易。根據區政府批復的《處置方案》,空港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委托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渝北分中心進行工程剩余砂石土招拍掛公開出讓,招拍掛公告應對買受人進行風險提示,確保買受人知曉競拍成功后可能存在實際產生的砂石土類型、成色和數量等與招拍掛內容不一致的風險。凡未納入重慶市信用懲戒嚴重失信主體限制或禁止“黑名單”的營利法人、自然人均可參與公開競買。交易原則上應當在項目動工前完成。
(五)簽訂交易合同??崭坌鲁情_發建設有限公司按有關規定與買受人簽訂剩余砂石土買賣合同,合同應明確砂石土類型、評估數量、成交單價、結算方式、交接要求、付款方式、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違約處理、法律救濟等內容。簽訂合同時,經施工單位復測后砂石土量有變化的,可以按復測后的砂石土量簽訂合同。合同約定的評估數量或者復測數量與實際交易數量不一致時,按實際交易數量據實結算。
空港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每半年向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報送建設工程剩余砂石土處置情況。
四、職責分工
項目建設單位:負責編制《評估報告》,對工程建設開挖情況進行監管,嚴禁施工單位超越界線范圍或超越設計開挖深度采挖,依法加強對砂石土開采、自用、出售等環節的監管,承擔區分建筑垃圾和剩余砂石土資源的主體責任。
項目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督促行業管理范圍內項目建設單位申報工程建設剩余砂石土處置工作;負責審查項目剩余砂石土情況并函送空港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參與評審《評估報告》;負責依法監管行業管理范圍內建設工程砂石土自用行為;協助開展打擊非法采礦行為。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牽頭負責建設工程剩余砂石土處置統籌工作;負責建立日常協調工作機制;對空港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編制的《處置方案》進行初審;負責對違反礦產資源法律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區公安分局:負責依法從嚴查處砂石土運輸車在道路上超速超載、涉牌涉證、非法改裝等交通違法行為;負責協助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砂石土交易、開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對非法采砂、非法經營、強迫交易等擾亂砂石土市場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打擊。
區財政局:負責收取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資源公開交易所得收益,及時結算返還相關費用。
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將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與建筑垃圾一起協同監管,依法查處建設工程砂石土運輸車輛冒裝、撒漏等職權范圍內的違法行為,對發現的涉嫌以消納渣土名義實施違反礦產資源法規行為及時移交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區水利局:負責河道管理范圍內的建設工程砂石土綜合利用監督管理,依法嚴厲打擊河道管理范圍內違法采挖砂石土行為。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砂石土礦產資源的市場價格監管;負責監管砂石土銷售行為,依法查處建設工程砂石土市場交易過程中涉嫌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區稅務局:負責嚴厲打擊偷稅漏稅行為,加強剩余砂石土處置交易中的稅收監管和征收工作。
空港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負責全區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資源的具體處置,實施動態數據跟蹤管理及剩余砂石土資源接管、處置工作;配合項目建設單位區分建筑垃圾和剩余砂石土資源工作;組織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項目建設單位共同審查《評估報告》;加強擬動工建設項目的報備情況監管,對管理期間發現的違法處置建設工程開挖砂石土資源行為,及時向屬地鄉鎮、項目行業主管部門、礦產資源執法管理部門通報。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加強轄區各類建設項目巡查監管,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違法違規行為。
各相關部門為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時,除上述職責外,還應履行項目行業主管部門職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協同配合。項目建設單位要實事求是編制、報送《評估報告》,對工程建設剩余砂石土情況的真實性負責。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監督項目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建設(施工)方案施工,嚴禁違規動用砂石土,要正確區分建筑垃圾和剩余砂石土,實事求是開展剩余砂石土情況排查報送。有關部門和鎮街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違法線索移送、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剩余砂石土處置工作順利開展。
(二)明確違法違規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違法采礦行為。
一是在交通、水利、水電、城市開發建設、工業園區平場、 土地整治、生態修復、地質災害治理、農村基礎設施、防火森林 通道、土地復墾、土地平整等建設工程有砂石土采出并非法銷售牟利的;二是以地方黨委政府批復、領導批示或會議紀要等為名,或以政府批準設立“臨時采砂場”“臨時采石場”“臨時取土場”等為名采礦的;三是項目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項目批準占地范圍內采挖砂石土進行非法銷售牟利或非法用于其他工程建設項目的;四是在臨時用地范圍內擅自采礦的;五是項目建設單位在依法批準的建設工程占地范圍外采礦的。
(三)規范交易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和插手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土價格評估活動,確保評估價格客觀、真實、合理。剩余砂石土的處置價格不得低于渝北區直管區域內同等類型、同等質量砂石土銷售同期市場均價。剩余砂石土處置收益的分配和管理,由區財政局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四)切實加強監管。區級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建筑垃圾和砂石土管理。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售賣建設工程砂石土,或者擅自將建設工程砂石土轉供其他建設工程、企業及個人。同一建設項目需跨標段調劑剩余砂石土用于本工程建設項目的,由項目建設單位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同意后實施,并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加強監管。凡因工作不力、推諉扯皮、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等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和惡劣影響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附則
(一)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的不可用于其他項目建設的廢棄物(包括且不限于建筑垃圾、淤泥、泥漿、清表雜土以及其他廢棄物),不適用本方案。該廢棄物按照“誰產生,誰負責清理”的原則,由廢棄物產生者負責處置。
(二)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一圖讀懂:


